黄金制品、K金饰品、铂金饰品、钯金饰品、银制品、珠宝首饰、翡翠、宝石、钻石、钟表、服饰、日用百货、化妆品的设计与销售;国内贸易,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(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黄金制品、K金饰品、铂金饰品、钯金饰品、银制品、珠宝首饰、翡翠、宝石、钻石、钟表、服饰、日用百货、化妆品的生产、加工。